资产经营管理处

    研究提出所监管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和经营责任目标;研究提出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;研究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;对国有控股公司中需由股东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;对企业国有资产(含股权)的处置,包括出租、转让、抵押、报废、核销等进行审核;对所监管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;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,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结构调整;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。依法对各县(市)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    职能处室        负责人         办公电话
    资产处          张明锡         3177110